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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

 

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

招标人

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

招标代理

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

项目名称

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核酸检测系统   采购项目

招标方式

公开招标

开标时间

2021818日上午900

中标候选人

第一名   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第二名   安徽青永商贸有限公司

第三名   安徽誉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中标价

大写: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

  小写:¥113800.00

公示时间

2021819日至2021821
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,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,接收书面形式时间:工作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,下午1430分至1600分。非工作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。

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方式:13955666710

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方式:18055679716

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
一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
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招标人: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

招标代理机构: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

202181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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